各相关单位:
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广州岳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备案的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开展经营活动,且无法取得联系,属于“不能保证产品安全、有效”的情形,依据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、第二十四条和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我局拟取消相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,现予以公示。取消经营备案后,相应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(或告知)同步取消(或失效)。
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。当事企业如有异议,请联系住所或医疗器械经营地址所在区日本av 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或及时办理备案变更,由区日本av 核实相关情况后报市日本av 。公示期满未到当地区日本av 办理相关手续的,市日本av 将按照相关规定,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并向社会公告。
附件: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(2025年第二批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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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8日